来源:总队
作者: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时间:2022-12-09 18:00
12月8日,以“弘扬宪法精神 打造法治强省”为主题的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颁奖礼在福州举行。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洪新涌获评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陈秉安受邀参加颁奖礼。
“你是逆行者,忠诚为民,扎根基层第一线,赴汤蹈火,扛下急难险重,只为守护百姓安宁。你是工匠人,学以致用,推进消防法治化,深化改革,不惧繁杂琐碎,夯实消防法治梁柱。致敬,我们最可爱的蓝朋友!”。在颁奖礼上,主持人代表评委会宣读给予洪新涌颁奖词。洪新涌同志获奖后感慨道,“今天,受领奖项的是我个人,但荣誉属于福建消防救援这支队伍。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消防队伍是同老百姓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有警必出、闻警即动,奋战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特别是在重大灾害事故面前,不畏艰险、冲锋在前,作出了突出贡献。荣誉是起点,作为总书记亲手缔造的消防救援队伍的基层一员,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重担,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总要求,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永远做党和人民放心的消防卫士,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事迹链接:
洪新涌,男,1984年2月出生,2007年6月入伍,2005年12月入党,福建尤溪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任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获评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大队优秀指挥员等荣誉。
他是消防法治化进程的“推进者”,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全国性、改革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修工作,累计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1000余份。特别是参与推动福建创新制定并率先执行全国首个省级消防领域3类19项“不予处罚清单”,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他是消防执法改革的“排头兵”,参与起草《“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以及全国、全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有关政策,提出省级12项深度改革任务。潜心研究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管理,申报提交材料量压减67%,参与推动福建在全国率先实行网上“一键办”,极大便民利民。
他是扎根基层一线的“孺子牛”,积极为区委区政府把脉消防安全问题,推动仓山区成立省、市首个党政一把手双主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出全市高层建筑个人消防违法首单引起全民关注,探索镇街委托消防执法,典型工作受到应急管理部及消防救援局充分肯定。2021年度辖区火灾全面压降。
他是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逆行者”,始终冲锋在应急救援的第一线,带领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年均处置警情近1900起,执勤重大活动安保近百场,积极参与防疫抗疫阻击战歼灭战等急难险重任务,坚决守护好150平方公里福州南台岛平安,以实际行动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