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总队 作者:防火监督处 时间:2024-11-04 09:4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全面推动“建立4200个微型消防站”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
印发方案,重点推动。自省委省政府将“建立4200个微型消防站”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来,总队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总队年度重点工程,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办公会研究项目方案、专项调研、督导推动。定期召开全省消防系统视频调度会,点评晾晒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按进度有序推动。省消安委办公室制定了《福建省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成立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建设内容和标准,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明确标准,强化措施。组织调研组赴各地调研督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地。明确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即有人员(行政村微型消防站由热心消防工作、经训练培训、具备一定灭火技能的青年志愿者组成,人数不少于6人)、有器材(基本配置是最低装备配备要求,主要有:配置消防泵1台(马力11匹)、水带10盘(直径型号65mm)、水枪4支(型号19mm)、二分水器(65mm)、储油桶1个(容量不少于5升)等基本消防器材、有制度(行政村微型消防站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消防安全联防联治等消防安全制度)。
下达资金,全面实施。省财政厅与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制定《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向各地下达专项资金2100万元,同时下发绩效目标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目前,全省4200个微型消防站已全部完成建设,其中:福州400个、泉州607个、漳州310个,龙岩600个、南平500个、三明600个、莆田274个、宁德900个、平潭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