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泉州支队
作者:蔡丽萍
时间:2024-04-07 18:54
4月3日,《中国应急管理报》3版刊发《违反禁火令焚烧杂草、祭祀用金纸 福建晋江2人被处罚》。原文如下:
3月26日以来,晋江市2人因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反《禁火令》被处罚。
据介绍,晋江市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于3月21日发布《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清明节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全市林区从2024年3月25日起至4月15日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月26日10时许,该市英林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陈山村英北区山头一田地有人在焚烧杂草,立即将该情况通报英林派出所。英林派出所接报后当场发现在田地焚烧杂草的嫌疑人洪某。
3月27日上午,该市西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山上扫墓时烧金纸。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查获正在墓前烧金纸祭祀的洪某。随后洪某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以上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清明节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的要求,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地派出所分别对以上二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