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岩支队 作者:吴培清 戴丽涓 时间:2024-10-22 16:39
今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加大对全市933家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动态监管,常态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现重点单位“消管家”系统使用率、防火巡查记录录入率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率达到100%。
分类管理,明确目标。支队紧密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以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为重点,重新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消防安全“消管家”系统管理初始化、信息校验、日常巡查等工作。根据火灾危险性,将重点单位分类管理,逐步推进,实行责任捆绑。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处罚重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等违法行为,提升监督执法震慑力。
加强监管,扎实推进。支队加大重点单位检查力度,落实监督员“双随机”抽查制度,上门做好火患隐患帮扶整改服务,定期分析重点单位管理指数水平情况,加大系统对重点单位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对连续两次出现红色预警的重点单位,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措施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将重点单位“消管家”系统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学校、医院级别评定、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等范畴,作为必要的前提依据,利用社会评价体系、诚信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自查评估,明晰职责。支队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6+1”措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评估,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推动整改。督促单位将维护保养合同、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管家”管理档案,并每月向消防部门报告备案。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每月要将维护保养合同、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向消防部门报告备案,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依照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履行义务,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狠抓培训,营造氛围。支队结合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邀请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参观消防站,学习消防业务技能,督促指导重点单位完成 “一教一练”消防安全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培养单位消防管理“明白人”。组织各重点单位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并发动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重点单位LED显示屏、固定宣传栏等阵地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张贴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控通告,营造浓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