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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突出四个“关键字”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来源:龙岩支队 作者:周杨东 陈心蕾 时间:2023-09-26 20:0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方面通过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着力打通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全力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多种模式“建”队伍。龙岩市、县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协调办”,组建9支消防技术服务队为基层解决消防难题,建立84支乡镇消防队,1241个村级微型消防站,在全市133个乡镇(街道)设立消防工作站,派驻消防文员147名开展消防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在中心城区7个街道和2个区域组建9支101人政府专职“巡防灭一体”队伍;新罗区以政府购买车辆、装备、服务的方式成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连城县以庙前镇为试点,成立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站;上杭县探索建立乡镇“一委一站一村一队”即“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村微站+乡镇消防救援队”模式,提升监管质效。 

  聚焦风险“用”制度。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龙岩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龙岩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龙岩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将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绩效管理等考评范畴;将消防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三重”工作,实行项目化推进和考评,有力推进全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贴近实际“搭”平台。龙岩市把为基层赋权赋能作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措施,全市各地消防部门共与118个乡镇签订消防《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实现100%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已办理消防赋权执法案件114起。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利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消安委、政务督查、为民办实事、检察函告等平台开展督查、考评、通报、约谈,打通工作“堵点”,消除责任“盲点”。 

  靶向监管“融”科技。市消防救援支队探索推行火灾风险单位分级分类消防安全监管模式,研发“龙岩市基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平台,组织消防工作站、村(居)网格员、社区民警、行业部门管理者依托平台开展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自动调整抽查比率,做到“无事不扰、靶向监管”。目前,全市明确实名网格员10282名,14.8万余家单位纳入平台,检查单位11.2万余家,发现隐患2万余处,督促整改隐患1.6万余处,初步取得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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