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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住建局开展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来源:泉州支队 作者:黄玲 时间:2023-02-08 18:2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为有效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提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近期,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住建局组成高层建筑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抽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情况。

  督导组工作人员采取查阅台账与现场延伸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聚焦既有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4类重点对象,详细查阅了4类重点对象的建筑底数及重大火灾风险评估台账,比对核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延伸查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车通道、登高面标识化管理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放区域建设情况。

  针对检查情况,督导组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相关高层建筑和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迅速落实整改:一要严格问题督改。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各地要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逐个制定整改计划,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逐项消除隐患。二要深化消防管理。各地要推动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结合实际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三要加强宣传培训。在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海报,对居民广泛宣传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高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截止目前,此次检查已排查发现45处隐患问题、管理漏洞。下一步,支队将联合住建局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及时通报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提请各地政府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同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集中执法整治、集中曝光等措施,提高高层建筑管理人员警惕性和责任感,推动将高层建筑专项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积极探索完善消防改造公维金使用机制、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约束机制,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高层建筑火灾防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