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总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专业精神,加快培养消防行业高技能人才。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应急函〔2021〕49号)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决定共同举办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二、领导机构
本次竞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承办,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协办。竞赛成立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赛事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决策赛事相关重大事项,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单位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判标准,开展赛前培训、技术对接、裁判遴选、竞赛执裁、成绩评定等工作;秘书处设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下设综合协调组、赛事组织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安全保卫组,负责赛事筹备和组织安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组委会各项决议事项,统筹推进大赛各项重点工作。
三、竞赛项目
共设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通信员6个竞赛项目(技术文件见附件2)。
四、竞赛标准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标准
竞赛以国家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标准进行。采用操作技能考核方式,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统一命制。
(二)参赛对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救援组织成员,在消防控制室从事消防设施操作的值班在岗人员,且年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中国公民。参赛选手应政治表现良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同时满足参赛项目技术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
五、组织形式
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选拔赛。由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消防救援支队具体承办,竞赛形式由各地自行确定。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通信员项目各选拔5名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3名、其他队伍人员2名),消防设施操作员项目选拔3名队员,搜救犬训导员项目参赛名额不作限制,以地级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竞赛承办地各项目可增加一个参赛名额)。中央垂直管理单位、部委直属单位,央企及其分支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所在地市的选拔赛。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由各地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二)决赛。统一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出最终名次后举行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措施
(一)按照各竞赛项目总成绩排名,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获奖选手总人数不超过参加决赛选手总数的20%。
(二)各竞赛项目总成绩取得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并颁发证书;取得第2、3名的,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省人社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若已有该奖项,不重复授予)。
(三)各竞赛项目的总成绩前3名且年龄在35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向团省委推荐5名申报“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若已有该奖项,不重复授予)。
(四)从各竞赛项目总成绩取得第1名的选手中择优1名,向省总工会按程序申报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从每个项目成绩优秀的前3名选手中,择优10名按程序向省总工会 申报“福建省金牌工人”;对大赛中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3个集体,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
(五)对各竞赛项目决赛前3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审批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各竞赛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证方式另行通知。
(六)对在全国、全省取得优异成绩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记功奖励。
(七)对取得优秀名次的选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在全国大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在全国大赛中取得前3名且年龄在35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选手,按程序向团省委申报“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标兵”。
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宣传媒体,颁发“特别贡献单位”奖牌;对组织竞赛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对在竞赛中获得金牌参赛选手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对在竞赛执裁中表现优异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竞赛志愿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2021年福建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以赛促训、以赛提能,推动社会救援力量技能和水平提升的重要方式,是搭建救援力量交流互动平台,营造全社会学救援知识、练救援本领、强救援技能浓厚氛围的有效载体,更是献礼建党100周年的有力举措,意义非凡。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精心谋划部署,积极组队参赛,保证竞赛水平,展示队伍形象。
(二)加强组织统筹。此次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首次举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圆满精彩。同时,要做好统筹兼顾,制定科学的训练和执勤方案,确保日常应急准备和训练竞赛两不误。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统筹媒体资源,广泛拓展宣传渠道,加大赛事宣传力度,发挥技能竞赛的持续性影响,营造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竞赛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现场观摩、交流互动,推动社会救援力量与消防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加强社会救援力量与综合及专业力量一体化协作,不断提升我省消防救援力量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积极向公众宣传救援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自救互救技能和水平。
(四)严格工作标准。各地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严密组织资格审查、现场执裁、仲裁申诉等各项赛事工作。各单位要严明纪律规矩,竞赛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摊派、拉赞助,活动期间,承办单位纪检部门负责竞赛监督,确保赛事各个环节规范严谨、公开透明。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边筹备、边完善、边总结,不断提高办赛质量和水平。各地要加强请示汇报,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竞赛组委会报告,确保妥善解决。
(五)落实疫情防控。各地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动态跟踪疫情发展态势,制定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各代表队及有关单位做好赛前防疫工作,强化赛场防疫管控,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各消防救援支队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本地选拔赛方案报竞赛组委会备案;2021年9月20日前,将参加决赛阶段比赛选手的报名信息(见附件2)报送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林文洁,15059809827;政务邮箱:linwj01@fj)。其他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1.doc
3.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3.doc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1年7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